各县(市、区)委宣传部:
为进一步发掘和弘扬丽水特色文化,加快丽水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化发展,促进丽水美丽经济大发展、特色文化大繁荣,根据《丽水市特色文化村创建工作方案》(丽宣〔2015〕67号),2018年度特色文化村创建申报工作即日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及评审时间: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,评审验收时间9月底前。
二、申报程序:以行政村为单位,向县级宣传部门申报;县级宣传部门汇总并初核,择优向市委宣传部推荐,每个县(市、区)申报3-6个村。已创建成功的村不再重新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:填写特色文化村申报表一式1份(A3双面打印);提交特色文化村创建工作总结一份,内容包括村基本情况介绍、特色文化村创建情况、主要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、文化产业培育情况、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以及相关图片资料、获奖情况、相关证明材料等,并合集成册。
四、工作要求:县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,组织一批基础较好的村开展创建工作,做好创建指导和申报推荐,督促乡(镇、街道)落实创建任务。各创建村依据创建标准,制定详细创建方案,开展创建工作。
申报联系处室:市文化产业办公室
联系人:徐凯浩 联系电话:2090750
邮箱:544291509@qq。com
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
2018年4月1日
丽水市特色文化村创建申报表
申 报 时 间:
申报单位(盖章):
所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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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 乡(镇、街道) 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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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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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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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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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导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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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集体年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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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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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产业产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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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支部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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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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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委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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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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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联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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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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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村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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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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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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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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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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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宣传部门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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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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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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